【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办法

来自夏天4312018年05月08日提问

一、本办法所指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二、资金的补贴对象为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消费者(个人、单位用户)三、车辆购置补贴标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地方补贴按同期国家补贴的50%执行。其中,省、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四、消费者(个人、单位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我省车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可申请我省地方购车财政补贴。其中,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作业类专用车除外),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国家补贴要求满足的行驶里程后方可领取地方购车补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五、设立新能源汽车号牌专用号段,并将车辆购置补贴申请与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发放直接挂钩。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应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同时一并办理车辆购置补贴申请手续,并据实申请地方补助资金。六、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在我省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适用本办法。补充说明:2017年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工作流程:购车消费者应按要求编制2017年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申请材料,按格式(附件2、附件3)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按属地管理原则申请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地方购车补贴。1.个人用户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和非个人用户购买的作业类新能源专用车,在车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个人(单位)身份信息证明(2)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地方购车补贴申请表和明细表(个人用户/单位用户)(3)车辆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4)新能源汽车行驶证(5)车辆登记证书

鹏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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